Thursday, October 20, 2011

20-10-2011

这两天大家看到最让人震惊的新闻应该是发生在中国的一位两岁小女孩被车辗过的录像吧?人心怎么可以冷漠至如此地步?肇祸司机是当事者,对错分明,必将承担责任姑且不谈。现在要看看的是路人,这些人更加应该受到谴责。当事人可以说是陷入挣扎而不能做出正确判断,路人是没有任何理由让自己不伸出援手的。因为这里没有利益冲突,没有人身危险,有的只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功德。所要做出的举动也只是举手之劳,可以是大声叫一叫引起注意或是一通电话报警。连这些基本的动作都不做的人已经是枉为人身了。以前听说在纽约如果有人被强奸,路人可以视而不见被认为冷漠。如果以这个事件相比我们还可理解。旁人可以因为人身安全而不理因为强奸犯可能会攻击出头的人,但是一位躺在路边受伤的小女孩会视而不见是无法被原谅的。
耻,礼义廉耻这个基本美德真的沦丧了吗?人们真的变得这么无耻了吗?
为了利益推出黑心产品还能够面不改色。
为了享乐出卖自己的肉体还能够沾沾自喜。
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还能够自吹自擂。
当人们对这些身边发生的事情都当成理所当然的时候,笑贫不笑娼就成为了金玉良言。当你能够容许这样的事情在身边发生的时候就一定会尝到它的苦果。我们也许觉得自己这些日子以来也有犯下一些错误,孰能无过?针对不平的是就一定要站出来,就算是属于比较所谓消极的佛教都教导你必须扶助弱小和仗义执言。
如果连人命都能够无动于衷,我想问问这些人活着还会有感动吗?对这样的一些人你还会期待他会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吗?今天星洲副刊把那位扶起这位小女孩的拾荒妇人当作是观音,我认为是言重了。这样的一件事如果是视而不见就是禽兽不如,如果伸出援手就是身为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如果把应该做的事情标榜成神的话,那么对于人的要求就太低了而且间接的也让在这些事件里的路人有个借口因为他们不想成为神。
我指出的仅仅针对这个事件。我非常明白现在的人心险恶,有些闲事不能管,但是一位躺在路旁受伤的小女孩就在你面前,拨个电话报个警应该不会惹祸上身吧?

1 comment:

  1. hi...很久沒上來了
    對啊...現今的社會實在讓人不敢領教.
    我常在想,這些集體的冷漠背後複雜的問題

    ReplyDelete